現將《吉林省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危大工程實施細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過程
2018年2月12日,住房城鄉建設部第37次部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2018年5月17日,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實施《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辦質【2018】31號)。
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019年2月28日,印發了《吉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印發<吉林省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實施細則>的通知》(吉建規〔2019〕1號)。
2021年1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編制指南的通知》(建辦質【2021】48號)。2022年2月,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房屋市政工程工程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2022版)》的通知(建質規〔2022〕2號)。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根據文件要求并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組織專家修改完成了《危大工程實施細則》,征求了廳機關相關處室及各市(州)、縣市(區)有關部門的意見,并進行了修改完善,為了把《危大工程實施細則》修改的更好,現面向社會征求意見。
二、主要內容
《危大工程實施細則》共分八章,主要包括:總則、危大工程范圍、前期保障、專項方案編制、專項方案論證、現場安全管理、監督管理、附則等內容。
(一)進一步完善了危大工程范圍:
1、拆除工程中增加了加油(燃氣)站、儲油(燃氣)罐及管線等拆除工程;
2、增加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備5臺及以上或設備總容量在50KW及以上的工程。
3、增加了有限空間作業工程;
4、增加了冬期施工工程。
(二)調整了超危大工程范圍
1、模板工程及支撐體系
混凝土模板支撐工程增加了型鋼懸挑長度3m及以上等工程;
2、起重吊裝及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程
將2臺及以上起重機械抬吊作業工程納入非常規吊裝作業;
塔式起重機起重臂與臨近建(構)筑物能夠產生碰撞或有安全影響的。
3、腳手架工程部分的操作平臺、卸料平臺工程
落地式操作平臺的高度大于15m,或施工荷載大于2.0kN/㎡;
懸挑式卸料平臺的懸挑長度大于5m,或均布荷載大于5.5kN/㎡,集中荷載大于15kN。
4、拆除工程
增加了加油(燃氣)站、儲油(燃氣)罐及管線等拆除工程;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
10kV及以上高壓架空線路防護;
同一區域采用2臺及以上變壓器供電。
6、其他增加了
(1)有限空間作業工程
市政排水管道、調蓄池等清淤工程。
(2)冬期施工工程
在施工現場封閉空間內,采用燃料加熱或電加熱等升溫方式的冬期施工工程。
(三)方案編制要求增加了風險辨識與分級、參建各方責任主體單位等內容。
(四)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專項方案編制,在附則中進行了解釋說明。
三、特色亮點
1、危大工程界定更準確
重新調整完善了危大工程、超危大工程范圍,危大工程界定更準確。
2、可操作性、實用性更強
《危大工程實施細則》修訂更加強化了危大工程數字化、數據化描述,可操作性、實用性更強。
3、強化了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危大工程實施細則》實施,必將進一步強化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為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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