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建市罰告〔2023〕3號
西藏天祥工程建設有限公司:
??
經調查,你公司在申報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升級二級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升級二級資質過程中,提交的“興平市金城路一期市政綜合工程”“城南生活污水處理廠項目”“興平市店張街道污水處理廠工程”“西吳工業園污水處理廠工程”“咸興大道XY-1標段市政綜合工程”“馬嵬辦新莊村生活垃圾廠工程”“興平市生活垃圾焚燒廠工程”“永興達花園三期5#工程”“普遠熱源廠集中供熱四期廠房及配套工程”九個房屋市政工程業績不屬實。你公司使用上述虛假業績申報資質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和《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
??
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八條、第八十條第(三)款、《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住房城鄉建設部令第22號)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六條,《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申報弄虛作假行為處理辦法》第十二條第二款、第十三條等規定對你公司擬作如下處罰:
??
一、警告,并罰款人民幣叁萬元整(30000.00元),上繳國庫。
??
二、撤銷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
三、自撤銷資質之日起三年內不得申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之規定,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5日內向我廳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和申請聽證,逾期不陳述、申辯和申請聽證的,視為你公司放棄上述權利。
??
??
??
??
西藏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
2023年10月23日?????
分享最新資訊
河南省鄭州市鄭東新區平安大道南永和龍子湖中央廣場A座南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