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
為強化工程質量管理,保障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根據《安徽省促進散裝水泥發展和應用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裝配式建筑產業發展的意見》(皖政〔2020〕21號)和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預拌混凝土質量管理的通知》(建質函〔2021〕35號)等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2023年全省預拌混凝土和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專項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我省行政區域范圍內的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裝配式建筑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企業。
二、檢查內容
(一)預拌混凝土生產質量方面。重點檢查預拌混凝土企業資質、原材料管理、配合比設計及生產管理等情況,具體檢查內容見附件1。
(二)預拌混凝土使用質量方面。重點檢查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執行混凝土質量相關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工程實體混凝土質量,具體檢查內容見附件2。
(三)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和使用質量方面。重點檢查裝配式建筑施工質量和預制構件生產質量等內容,以抽查現場工程實體、抽樣檢測預制構件和查閱相關資料等方式進行,具體檢查內容見附件3、4。
三、時間安排及檢查方式
本次檢查分為企業自查、市縣檢查和省級抽查。具體安排如下:
1.企業自查(5月31日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要對照附件1檢查內容開展自查;裝配式建筑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企業要對照附件3檢查內容開展自查;在建工程(含城市軌道交通工程)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監理等參建單位對照附件2、附件4檢查內容開展自查。在建工程建設單位、預拌混凝土生產企業和裝配式建筑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企業應將自查情況和檢查表格報送至當地住房城鄉建設、市場監督管理和經信部門。
2.市縣檢查(6月30日前):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檢查本地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預拌混凝土和預制混凝土構件使用質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預拌混凝土和裝配式建筑預制混凝土構件產品質量進行抽樣檢驗。開展機制砂石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加強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各級住建、經信局(承擔墻材行政職能)共同開展工廠預制構件質量管理檢查。
3.省級抽查: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將適時組織省級檢查,主要檢查各地預拌混凝土質量和預制混凝土構件檢查開展情況以及企業自查情況,并隨機抽取在建工程、預拌混凝土和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企業進行檢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市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此次預拌混凝土和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專項檢查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檢查方案,創新檢查方法,認真組織本地區預拌混凝土和預制混凝土構件質量專項檢查。
(二)嚴格落實責任。各市要督促本地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設單位、預拌混凝土和預制混凝土構件生產企業全面開展自查,組織縣(市、區)主管部門對本地區預拌混凝土和預制混凝土構件企業和在建工程項目預拌混凝土生產和使用質量情況開展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立行立改;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企業和責任人,要依法依規處理到位,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并將違法違規行為列入企業誠信記錄。
(三)總結檢查成效。各市要認真總結本地區(含所轄縣區)本次檢查工作情況,重點包括部署開展情況、專項檢查成效、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議等,于2023年6月30日前將檢查總結材料分別報送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其中附件5、6由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請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城鄉建設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各指定1名聯絡員負責聯絡相關事宜,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將聯絡員姓名、職務及聯系方式分別報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省經濟和信息化廳,電子版發送至郵箱。
安徽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安徽省經濟與信息化廳
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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