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現將《城市(縣城)和村鎮建設統計數據質量控制細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2021年6月2日
城市(縣城)和村鎮建設統計數據
質量控制細則
一、數據采集
各級填報單位要按照《城市(縣城)和村鎮建設統計調查制度》規定的時間、范圍和要求收集相關部門的統計數據,確保統計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
(一)統計范圍
《城市(縣城)和村鎮建設統計調查制度》的統計范圍為所有設市城市和縣。統計報表按城區、縣城和建制鎮(鄉)分別上報。統計范圍確定后,該區域的面積、人口、投資及設施量等所有指標數據必須與其一致。
1.設市城市城區包括:市本級(1)街道辦事處所轄地域;(2)城市公共設施、居住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鎮(鄉)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獨立的工礦區、開發區、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等特殊區域。
2.縣城包括:(1)縣政府駐地的鎮、鄉或街道辦事處地域;(2)縣城公共設施、居住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鎮(鄉)地域;(3)縣域內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獨立的工礦區、開發區、科研單位、大專院校等特殊區域。
3.建制鎮含建成區和村莊兩部分。建成區包括:(1)鎮所轄的居民委員會地域;(2)鎮的公共設施、居住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地域。
村莊是指建制鎮建成區以外的區域。
4.鄉含建成區和村莊。建成區包括:(1)鄉政府所在地的居民委員會或村莊;(2)鄉的公共設施、居住設施和市政公用設施等連接到的其他地域。
村莊是指鄉建成區以外的區域。
不與城區(縣城)連接,具有鄉鎮政府職能的農場、林場、牧場、漁場、團場、工礦區等特殊區域(含建成區和村莊兩部分)參照鄉執行。
(二)填報要求
基層單位填報報表時,要確保數據上報及時、完整、準確,做到應統盡統、不重不漏,堅決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對上下年數據變化較大的指標,要進行說明并附相關數據來源依據資料,如政府重大決策實施、行政區劃調整、各類試點示范項目、生態移民搬遷、重大基礎設施建設等原因導致相關數據異于常規發展趨勢。
二、數據審核
各級填報單位采取軟件審核與人工審核結合的方法,對各項指標數據進行審核,并依據審核結果對有疑問的數據進行核實。經核實確認數據有誤的,應及時修正,并在規定時間內重新上報。直接上級單位要對修正后的數據進行再審核,直至無誤。錄入數據應與填報單位報送的原始報表數據 一致,確保數據結構真實、合理、正確,無邏輯性、趨勢性差錯。
(一)軟件審核
利用軟件自帶的功能按鈕,按照“匯總—全算—審核—全審—全算”的步驟對基層表數據進行審核。對于審核出的邏輯性錯誤應進行修改;對于合理性問題,要根據工作經驗進行正確判斷后,再對相關指標進行核實或修正。對于核實性問題,若情況屬實應上傳附件資料或填寫編報說明。
注意系統內上傳的附件資料,如行政區劃調整、規劃調整批文、遙感報告、普查資料、合同票據、統計臺賬等文件需加蓋公章。系統內填寫的所有說明,必須有針對性和可解析性,可采用“于什么時間、哪個部門實施、具體建設內容和投資、解決什么問題或達到什么效果”等形式進行表述,不可簡單用“情況屬實”、“核實無誤”等模糊表述。
(二)人工審核
1.完整性審核?;鶎犹顖髥挝灰獪蚀_、真實、及時地填報城市(縣城)和村鎮建設統計基層表。直接上級匯總單位要對已上報單位的報表進行完整性審核,確保各項指標數據全面、準確、真實。
2.合理性審核。根據統計調查制度要求,各級單位可使用填報軟件“綜合查詢”功能,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共享的查詢模板或自建模板,查詢不合理的數據及填報單位。直接上級匯總單位可根據查詢結果,督促下級單位進行修改或說明。
3.趨勢性審核。匯總單位要利用軟件“數據分析”功能生成綜合分析表,并結合上年同期數據進行橫向、縱向數據比對,判斷本年主要指標變化趨勢是否符合當前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發展形勢及各地區工作實績評價。對于波動較大的應查明原因,并督促下級單位進行修改或說明。
三、數據驗收
(一)會商會審
建立橫向會商與縱向會審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在橫向會商方面,需協調相關業務處室參與催報、審核工作。數據定稿發布前,需充分聽取相關業務處室對數據質量的分析評估意見。對于統計數據與工作實際差異較大的,要求相關單位進一步核查。在縱向會審方面,建立部—省—市三級數據會審工作機制。城鄉建設統計數據定稿前,必須實行各省交叉互審、省內各市交叉互審。
(二)現場核查
各省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業務工作,不定期對各市縣上報的統計數據開展現場核查工作。對于延期上報、數據質量差的市縣,要予以通報,并將通報結果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三)第三方校核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探索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抓取網站平臺相關信息和數據,或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統計數據質量評估等方式,對已填報的數據進行校核。
四、數據利用
(一)數據使用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開展城市體檢、鄉村建設評價、園林城市建設、節水城市建設等工作時,如涉及的數據屬于城鄉統計指標范圍的,以城鄉建設統計數據為準。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開展考核評比涉及城鄉建設統計數據的,也要以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數據為準。
(二)數據分析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數據常規定期分析,不斷強化月度、季度、半年和年度等主要指標的監測分析,真實反映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行業發展情況,加大預判力度,為宏觀調控、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五、管理職責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鄉建設統計工作,主要職責是組織實施統計報表任務,負責數據的收集、整理、匯總、審核和上報等,督促下級單位按時填報并對其進行匯總、審核、逐級上報。
各級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統計人員對其負責搜集、填報、審核、上報、發布的統計資料與基層統計調查對象報送的統計資料的一致性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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