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建建管〔2022〕259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委):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以及《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我廳組織起草了《關于推進江蘇省智能建造發展的實施方案(試行)》,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12月26日
關于推進江蘇省智能建造發展的實施方案
(試行)
為貫徹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等部門《關于推動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發展的指導意見》《關于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文件精神,充分發揮建筑業在國民經濟中的支柱作用,促進傳統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轉變,加快產業結構優化,提升智能建造水平,推動建筑業高質量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方案: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發展新型建筑工業化為載體,以數字化、智能化升級為動力,創新突破智能建造核心技術,充分發揮智能建造的引領和支撐作用,加大智能建造技術在工程建設各環節應用,實現工程建設高效益、高質量、低消耗、低排放,增強建筑業可持續發展能力,塑造“江蘇建造”新品牌。
(一)堅持統籌規劃、系統推進。加強頂層設計,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圍繞智能建造的主要目標與重點任務,明確發展路線圖和時間表,全面促進體制機制和工程建設組織方式變革,堅持全面推動與重點突破相結合、快速部署與科學管理相結合,有計劃、有步驟推進我省智能建造創新發展和應用。
(二)堅持資源共享、協調融合。推動工程建設相關數據標準化、規范化,增強數字資源的通用性、開放性和可靠性,保障在工程建設各系統之間的兼容和應用。建立工程建設數字資源共享長效機制,提高數字資源的綜合利用水平。加強建造全過程的協同融合,保障建造過程各環節數據流通暢,消除信息孤島。
(三)堅持創新引領、綠色發展。以推動建筑業創新轉型為主線,加強智能建造技術和系統推廣應用,提升智能綜合決策服務整體質量與水平。積極推動智能化基礎設施集約建設,構建智能建造知識、技術和標準體系,通過技術創新滿足建筑市場需求。以智能建造推動建筑業綠色低碳發展。
(四)堅持提質增效、安全為本。抓住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發展重大戰略機遇,通過智能建造帶動行業提質增效,加速構筑先發優勢,進一步鞏固和發揮傳統優勢,促進產業和產品向價值鏈中高端躍升。堅持安全與發展并重,通過智能化技術提升建筑本質安全水平,建立健全我省建筑業智能建造系統體系與網絡安全體系,保障建筑業智能化水平穩步提升。
以江蘇省建筑業高質量發展為導向,以提高我省智能建造水平為目標,在建筑業信息化、集成化、精益化、智能化方面取得顯著進展,BIM、3D打印、物聯網、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元宇宙等新技術在建筑行業中的應用水平顯著提升,建立并完善江蘇省智能建造標準體系與評價體系;形成項目、企業、產業智能建造相關新技術、新產品和新服務應用體系。促進建筑產業互聯網、數字一體化設計、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部品部件智能生產線和智能施工管理等五大智能建造關鍵領域廣泛應用;加快建筑行業“智改數轉”步伐,提高數字化、智能化技術在工程建設全過程中的應用能力和水平;培養新一批智能建造領軍企業和領軍人才,全面提升我省智能建造水平。
到2025年末,智能建造適宜技術在重大工程建設項目中應用占比50%,培育30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業,推動建筑業企業智能化轉型。到2030年末,智能建造適宜技術在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中應用占比70%,培育100家智能建造骨干企業。到2035年末,大中企業在各類工程建設項目中普遍應用智能建造適宜技術,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領域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成為全國建筑業智能建造強省。
(一)建立健全智能建造標準體系
1. 構建智能建造標準體系框架
加快智能建造標準和規范編制的步伐,統籌國家標準、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研究制定適合江蘇的智能建造標準體系框架,保障智能建造標準統一,促進全產業鏈信息互通、共享。充分調動高校、企事業單位、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協會、學會等社會力量參與標準化工作,引導骨干企業開展智能建造標準研究,推動企業標準和團體標準上升為行業標準或國家標準。
2. 健全智能建造全產業標準體系
建立涵蓋建設項目設計、生產、施工、運維等全過程智能建造標準體系,包括物理環境標準、網絡技術設施標準、應用支撐平臺標準、信息安全標準等,制定基本應用的系統接口規范與信息共享標準,為信息資源共享和深度挖掘奠定基礎。協同推進智能建造產品研發、技術攻關和集成應用,構建完整有機的融合型產業標準體系,形成項目-企業-產業智能建造標準體系鏈。
(二)重點突破智能建造關鍵領域
1. 建立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
建立建筑產業互聯網管理服務平臺,制定產業互聯網平臺建設指南,規范平臺的實行標準、生態體系和組織施工管理。培育垂直細分領域行業級平臺,支持行業、企業共同搭建“互聯網+建筑工業化+供應鏈金融”平臺,推動各方跨行業、跨領域協作。鼓勵大型企業建設企業級平臺,優化企業管理組織架構、工作流程及信息流,建立估算、報價、費用及進度管控體系,完善商務管理、資金管理、財務管理、風險管理等信息系統,實現全過程數字化交付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
2. 普及“BIM+”數字一體化設計
普及建筑信息模型(BIM)數字一體化設計,明確數字一體化設計具體要求,加快推進BIM技術在規劃審批、施工圖設計審查、生產施工、竣工驗收、運營維護等全過程應用。推行一體化集成設計,大中型工程、裝配式建筑工程全面應用BIM技術,提升BIM協同設計能力,推進建造全過程信息化仿真模擬一體化工程軟件開發,構建數字設計基礎平臺和集成系統。
3. 加快發展應用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
積極推進先進制造設備、智能設備及建筑機器人的研發、制造和推廣應用,提升各類施工機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機械化施工程度。加快建筑機器人和裝備生產數字化、智能化升級,推廣應用建筑機器人和智能裝備,努力實現少人甚至無人工廠。加快人機智能交互、智能物流管理、3D打印等技術和智能裝備的應用。推進工藝流程數字化和建筑機器人應用,全面提升施工質量和效益。
4. 推動部品部件智能化生產
建設基于BIM的標準化部品部件庫,加強部品部件的設計選用、生產運輸、施工安裝等環節的銜接,推進基于BIM設計的建筑部品部件進行模塊化的量化生產。建設部品部件智能生產工廠,實現預制構件從生產加工、入庫、儲存、調撥、出庫、運輸、進場驗收等全過程的智能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建立部品部件質量追溯系統,將產品原材料檢驗、生產檢驗、生產入庫和產品運輸等過程納入智能化質量追溯系統,提高生產質量和生產效率。
5. 推動智能施工管理
圍繞施工過程管理,綜合運用BIM、物聯網、云計算、移動互聯網、GIS等技術手段,實現工程實體質量、安全、進度、成本和參建各方行為信息全面采集。建立智能施工管理平臺,充分整合建設行業和建筑企業施工現場管理信息化平臺、技術力量、設施設備、基礎網絡、視頻監控、建筑起重機械自動控制和報警系統等資源,構建覆蓋主管部門、企業、工程現場多方聯動的可視化“智慧工地”。
(以上關鍵領域實施指南詳見附件1)
(三)拓展智能建造應用場景
基于不同建設階段、企業類型和基礎條件等因素,因地制宜打造聚焦智能建造關鍵技術領域的應用場景。以基礎設施、住宅建筑等為重點,強化完善設計選型標準,實施建筑平面、立面、構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標準化設計,推廣少規格、多組合設計方法。定期發布成熟技術實踐應用目錄,建立智能建造應用示范場景庫。
(四)構建智能建造綠色化應用體系
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智能建造全要素、全過程,推行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周期綠色建造。推廣綠色建筑技術,加強可再生能源應用,采用智能化技術措施,推動“光儲直柔”技術發展應用,提升建筑系統對新型能源變革的適應性。在工程建造階段,推廣綠色施工,建立智能化綠色管理機制,加大先進節能環保技術、工藝和裝備研發力度,提升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減少環境污染。
(五)打造智能建造領軍企業
以智能建造為導向,鼓勵有條件的企業提升工程大數據分析、工程應用軟件開發等關鍵技術能力,健全以企業為主體的協同創新機制,推動建筑行業、企業全面提升信息化自主創新能力。鼓勵企業跨行業、跨領域聯合開展科技攻關,支持骨干企業與科研院所、高校建立合作機制,組建高水平智能建造創新平臺。引導實力強、技術優的骨干企業加大智能建造創新投入,不斷深化智能建造和建筑工業化技術研究,加快成果轉化和商業化應用,支持企業輸出智能建造與建筑工業化協同咨詢服務。
(六)加快推進建筑行業“智改數轉”
加快推動智能建造技術資源與企業深度對接,提升智能化、數字化水平。鼓勵支持優秀服務商面向建筑行業中小企業數字化轉型需求,開發和推廣低成本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推動中小企業積極融入智能化應用場景和產業生態。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建筑行業“智改數轉”工作試點,探索推動行業“智改數轉”可行路徑。
(一)強化組織領導。統籌安排智能建造總體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建立推進智能建造體系框架和評估框架,完善配套措施和政策,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及實施路徑。充分發揮各級主管部門職能作用,強化部門聯動,建立協同推進機制。積極推動各設區市行業主管部門成立智能建造領導小組及相關業務機構,負責具體業務系統建設。加強跨部門、跨層級統籌協調,推動解決智能建造發展瓶頸問題。完善智能建造建設監督考核和績效評估機制,定期通報考核結果,對智能建造成效顯著的地區給予獎勵。
(二)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各地要加大對智能建造關鍵技術研究、基礎軟硬件開發、智能系統和設備研制、項目試點應用、智能建造應用場景建設等支持保障力度。對經認定并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的智能建造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在省內優質工程獎“揚子杯”中設立智能建造專項,提高企業參與智能建造的積極性,將開展智能建造情況納入企業信用評價指標體系,推動智能建造發展。
(三)開展試點示范。培育智能建造產業生態,打造一批智能建造試點示范項目和企業,重點在建筑產業互聯網、BIM技術應用、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部品部件智能生產、智能施工管理等方面盡快取得突破,打造智能建造產業集群。加大對試點工作的指導力度,通過示范引路、各項智能建造技術有效應用,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提升全省智能建造技術水平。
(四)加強人才培養。探索和建立新型建筑工業化及智能建造人才引進培養機制,加強高層次管理人員的培養和儲備。建立智能建造人才培養和發展的長效機制,鼓勵高校、職業院校加大智能化應用人才培養,設立相關專業,構建支撐發展的人才隊伍。打造多種形式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平臺,開展決策咨詢、政策制定、標準建設和技術指導。建立智能建造項目經理人才庫,培育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產業工人隊伍。
附件:1. 江蘇省智能建造專項實施指南
2. 江蘇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評價指標(試行)
3. 江蘇省智能建造試點企業評價指標(試行)
4. 江蘇省智能建造技術服務試點單位評價指標(試行)
附件1
江蘇省智能建造專項實施指南
為指導各地建設主管部門及企業全面了解、科學選用智能建造技術和產品,我們重點圍繞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BIM+”數字一體化設計、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部品部件智能生產、智能施工管理等五個方面提出具體實施指南,內容如下。
一、建立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
1. 制定產業互聯網技術導則。制定建設產業互聯網平臺的相關技術導則,明確建筑產業互聯網概念、內涵和主要建設內容,提出制定標準規范、建立生態體系和加強平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求,為建設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提供方向指引。
2. 搭建產業互聯網公共服務平臺。建立全省統一的裝配式建筑全產業鏈智能建造平臺,推動全產業鏈高效共享各種要素資源,企業可以利用該平臺進行BIM正向設計,通過鏈接標準部品部件庫以及生產和施工管理系統,初步實現標準化設計方案一鍵出圖,設計數據一鍵導入工廠自動排產,施工進度與BIM設計模型動態關聯,施工高危環節遠程實時監管和動態預警。
3. 積極培育垂直細分領域行業級平臺。搭建建設工程招投標平臺,明確工程招投標平臺的基本功能模塊;搭建建材集中采購平臺,明確建材集中采購平臺的基本功能模塊;搭建工程設備、周轉材料租賃平臺,明確工程設備、周轉材料租賃的基本功能模塊;搭建建筑勞務用工管理平臺,建立產業工人管理平臺的體系架構、軟件架構、安全架構;搭建綠色建造平臺,明確智能化建筑垃圾處理、智能化能耗監管和綠色建筑管理等模塊;搭建裝配式建筑平臺,建立裝配式建筑設計、生產、施工和運營全過程管理體系。
4. 鼓勵大型企業建設企業級平臺。依托企業級智能建造平臺貫通供應鏈、產業鏈、價值鏈,為大型企業管理所有在建工程項目提供控制中樞,涵蓋設計、算量計價、招標采購、生產、施工以及運維環節,實現項目建造信息在建筑全生命期的高效傳遞、交互和使用。
二、普及“BIM+”數字一體化設計
1. 明確實施范圍和要求。制定采用建筑信息模型進行數字一體化設計的項目范圍,建設單位在工程咨詢、設計、施工、監理等招標文件中明確采用BIM技術的具體要求,在合同中約定應用深度和提交成果,投標評審專家組中應有BIM專項評審專家。
2. 強化工程建設全過程BIM應用。在規劃階段,在規劃審查和建筑設計方案審查環節采用BIM審批。在施工圖設計審查階段,采用施工圖BIM審查。在竣工驗收階段,制定BIM交付標準,開展三維數字化竣工驗收備案。在運維階段,通過BIM技術結合物聯網技術實現建筑運維故障實時報警、實時響應,提高管理效率,降低使用成本,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3. 推廣人工智能技術輔助審查施工圖。試點并推廣人工智能輔助審查施工圖系統,并與設計管理系統對接,針對建筑、結構、給排水、暖通、電氣等專業的國家設計規范和江蘇省設計規范,實現批量自動審查,節省審查時間并提高審查準確性。
4. 研發數字一體化功能模塊。除自主建筑信息模型(BIM)軟件外,根據建設工程的階段任務試點推廣設計圖紙智能輔助審查軟件、基于BIM的性能分析軟件、BIM協同平臺軟件和裝修智能設計軟件,建立多功能多元化數字一體化平臺。
5. 給予獎補等鼓勵政策。對應用BIM的示范工程項目基于一定的補貼;將數字一體化設計應用作為優秀工程評選條件之一;給予BIM技術專員一定的獎項優惠政策。
三、加快發展應用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
1. 普及測量機器人和智能測量工具。應用土方測量無人機,一鍵采集地形信息,通過自主知識產權軟件進行土石方量快速計算;應用三維測繪機器人,由機器人自動規劃路徑到達待測區域,通過點云掃描儀快速精確自動掃描測量墻面、柱面的平整度和垂直度;應用智能實測實量工具,自動統計形成智能報表并上傳至云端,實現實測實量,提高實測效率和準確度,并實現數據智能分析。
2. 推廣應用部品部件生產機器人。以鋼筋制作安裝、模具安拆、混凝土澆筑、鋼構件下料焊接等工廠生產關鍵工藝環節為重點,推進工藝流程數字化和建筑機器人應用;應用智能鋼筋綁扎機器人,實現鋼筋自動夾取與結構搭建、鋼筋視覺識別追蹤與定位、鋼筋節點自動化綁扎等功能;應用模具安拆機器人,根據自動解析的構件信息,實現邊模識別、輸送、噴油、分類入庫以及劃線和布模等全過程自動化生產。
3. 研發施工機器人和智能工程機械設備。在材料配送、鋼筋加工、噴涂、布料、鋪貼、隔墻板安裝、高空焊接等現場施工環節,加強建筑機器人研發應用,替代傳統粗放式施工作業;推廣應用智能塔吊、智能混凝土泵送設備、自升式智能施工平臺(造樓機)、造橋機、智能運輸設備等智能化工程機械設備,提高施工質量和效率。
4. 采用工程監測機器人和清掃機器人。在運維階段,大力研發應用自主巡檢機器人和結構、性能實施智能監測機器人;對于難以清掃、危險系數較大的幕墻,可使用無人機裝備和建筑清掃機器人相配合的方式,高效、徹底地進行建筑玻璃幕墻的清潔。
四、推動部品部件智能生產
1. 建立基于BIM的標準化部品部件庫。編制裝配式建筑標準化部品部件圖則,以此為基礎建立基于BIM的標準化部品部件庫,明確部品部件分類和編碼規則、二維碼賦碼規則、無線射頻識別(RFID)信息規則,賦予部品部件唯一身份信息,推動建立以標準化部品部件為基礎的專業化、規?;?、信息化生產體系。
2. 打造部品部件智能生產工廠。建設鋼構件智能生產線,實現上料、切割、下料、余廢料回收、焊接等流程“無人化”工作;建設預制混凝土構件智能生產線,將BIM模型智能解析為生產數據,通過物聯網和智能技術推動生產設備在線聯動,實現自動劃線、自動布置模具、預埋件激光定位檢查、鋼筋網片自動加工、混凝土智能布料和高效節能全自動養護;研發應用預制構件專用運輸車,實現自動裝卸,縮短作業時間;利用RFID、二維碼等物聯網技術,實現預制構件從生產加工、入庫、儲存、調撥、出庫、運輸、進場驗收等全過程的智能識別、定位、跟蹤、監控和管理。
3. 創建部品部件質量追溯系統。預制構件生產企業通過植入RFID芯片或粘貼二維碼等,在系統中實時錄入原材料檢驗、生產過程檢驗、部品生產入庫和部品運輸單等信息,實現全過程質量責任可追溯。
五、推動智能施工管理
1. 推進基于BIM的智能施工管理策劃。應用BIM技術模擬施工過程中各個階段不同場景的工況,通過大數據分析的手段輔助施工方案及施工計劃的編制,對項目施工場地布置、施工機械選型、施工計劃、資源計劃、施工方案等內容做出智能決策或提供輔助決策數據,提升不同專業及工種間的協同效率,避免施工程序不合理、設備調用沖突、資源不合理利用、質量安全風險源識別不精準帶來的各類生產問題。
2. 智慧管理系統研發應用。基于5G、BIM、GIS、AI等技術融合,開展面向服務政府端、企業端或項目端的智慧施工管理系統的研發應用,圍繞施工過程中“人、機、料、法、環”五大要素,結合智能感知終端,實現對施工質量、成本、進度、安全、環保等緯度的全方位監管以及數據共享、業務協同的高效化管理,最終達到施工過程全面感知、智能生產、互聯協同、科學管理的管理目標。
3. 推進精益管理。推廣價值管理、流程管理、末位計劃者體系、5S、拉式管理、可視化管理等精益建造適宜技術,充分利用精益建造的理念和工具方法,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信息的及時共享、數據資源的流通和交互,不斷提升管理的精益化水平。
附件2
江蘇省智能建造試點項目評價指標
(試行)
階段 | 關鍵技術 | 功能模塊 | 選項類別 | 指標解釋 |
策劃階段 | 智能建造組織體系及交付模式 | 組織體系 | 必選 | 項目組織管理架構是否分工有序、職責明確,滿足智能建造項目建設需求,配備智能建造專業人員,滿足智能建造項目建設需求。 |
方案制定 | 明確智能建造在項目中的總體要求、實施計劃和應用場景。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應用產值占該分部分項工程造價的30%以上且不少于三個分部分項工程,BIM須應用于設計施工全過程。 | |||
設計階段 | “BIM+”數字一體化設計 | 數字化輔助設計 | 必選 | 提交設計階段BIM模型,要求: (1) 三維模型需包括建筑、結構、機電等全專業; (2) 模型應涵蓋項目所有單體及地下部分; (3) 模型質量滿足江蘇省建筑信息模型(BIM)相關標準;全專業施工圖需由模型導出。 |
數字化深化設計 | 必選 | 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對圖紙進行細化、補充和完善,要求: (1) 提交內容應包括土建結構深化設計、鋼結構深化設計、幕墻深化設計、機電深化設計(暖通空調、給排水、消防、強電、弱電等)、精裝修深化設計、景觀綠化深化設計等; (2) 綜合深化設計對各專業深化設計初步成果進行集成、協調、修訂與校核,形成綜合平面圖、綜合管線圖,保持各專業協調圖紙一致; (3) 設計指導施工,提供設計成果交底和過程資料。 | ||
數字化輔助審查(自查) | 可選 | 提交基于軟件自動生成的審核報告,要求: (1) 對設計圖紙進行智能輔助審查,包括建筑審核、結構審核、機電審核; (2) 審核內容包括模型質量和設計質量: 模型質量:模型命名、構件命名、構件完整度、構件精細度等; 設計質量:碰撞問題、凈高問題、規范問題等; (3) 審核范圍應涵項目所有部分。 | ||
基于BIM的碳排放測算 | 可選 | 提交包括碳排放測算在內的性能化分析報告,要求: 包括碳排放指標測算以及熱環境分析、光照模擬分析、流體動力學分析、結構性能化分析、能耗分析、消防性能化分析等多方面內容。 | ||
建造階段 | 智能施工管理 | 智能項目管理平臺 | 必選 | 提交平臺測試報告及工程項目應用說明: 以BIM技術、物聯網、大數據、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的項目管理平臺研發應用情況。 |
智慧工地 | 必選 | 提交智慧工地應用說明: 包括質量安全、實名制管理、現場監測監控、預警等情況。 | ||
供應鏈管理 | 必選 | 包括采購管理、資源選擇、智能物管、供應鏈金融等。 | ||
進度管理 | 可選 | 智能化手段實現工程進度的任務分解、在線編排、實時監控及預警、可視化展示、偏差糾正。 | ||
成本管理 | 可選 | 施工成本動態控制,超支自動預警。 | ||
智能檢測 | 必選 | 通過智能化手段,實現檢測業務的線上監控、檢測數據的自動采集、數據共享分析,質量可追溯。 | ||
竣工交付 | 必選 | 基于BIM的數字化交付。 | ||
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 | 智能測量 | 可選(應用于主體結構、二次結構和裝飾裝修工程等選擇三項以上技術。) | 土方測繪無人機、三維測繪機器人、實測實量機器人等。 | |
部品部件 | 鋼筋下料、加工、綁扎、焊接機器人,模具安拆機器人,幕墻、鋼結構、預制混凝土裝配式部品構件、成品化裝修、機電工程等智能化生產設備。 | |||
施工機器人 | 噴涂機器人、抹光打磨機器人、混凝土整平機器人、測量放線機器人、現場鋼筋加工機器人、現場焊接機器人、瓷磚鋪貼機器人、板材輔助安裝機器人、巡檢機器人、清潔機器人等。 | |||
智能工程機械設備 | 智能塔吊、智能升降機、智能混凝土布料機、智能振搗設備、自升式智能施工平臺(造樓機)、造橋機、智能水平運輸設備等。 | |||
運維階段 | 基于BIM的運維管理平臺 | 智能運維 | 可選 | 基于BIM交付的成果,搭建運維管理平臺,開展后期設備設施管理、維修維保業務。 |
智能巡檢 | 自主巡檢,檢測數據自動報警。 | |||
軟件和網絡安全 | 必選 | 項目要求滿足: (1) 使用自主可控內核開發的各種軟件(國產化、正版化); (2) 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符合要求。 |
附件3
江蘇省智能建造試點企業評價指標
(試行)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指標類別 |
企業基本情況 | 企業規模 | 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 | 定量 |
研發投入 | 智能建造的研發投入連續3年每年1000萬。 | 定量 | |
技術團隊 | 成立企業智能建造技術中心,配備相應的研發應用團隊;聯合省內高校搭建企業智能建造人才培養平臺,聯合開展智能建造專業人才雙向培養。 | 定量、定性 | |
標準體系 | 依據本方案編制企業智能建造發展規劃、建立企業內部的智能建造實施標準并在本企業內部項目推廣應用。 | 定性 | |
擁有有效知識產權數量 | 與智能建造相關的知識產權種類、數量(有效專利、工法、軟件著作、商標等)。 | 定量 | |
技術基礎能力 | 基礎軟硬件配置 | (1) 網絡基礎設施情況(各類有線和無線信息傳輸裝置、5G通信網絡); (2) 先進制造工裝、智能工程設備、智能工地裝備應用種類及數量; (3) 人工智能、建筑機器人、3D打印等技術應用種類及數量。 | 定量 |
集成管理平臺建設 | (1) 智能企業管理系統、項目管理平臺研發數量及應用水平; (2) 實現企業應用系統和施工現場信息數據全面整合調度的能力; (3) 施工項目數據共享設計運行情況(協同處理數據的效率); (4) 施工項目智慧決策系統設計運行情況(應用智能技術預測分析生產要素變化和風險預警,指導決策的能力)。 | 定量、定性 | |
軟件和網絡安全 | 企業使用自主可控內核開發的各種軟件(國產化、正版化);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符合要求。 | 定性 | |
應用實施能力 | 試點項目創建 | 每年創建1個或兩年內創建2個及以上省級試點項目。 | 定量 |
企業項目管理水平 | 先進信息技術在施工進度、成本、質量、安全、現場人員、物資、材料、設備、現場環境管理中的應用情況及管理效果。 | 定性 | |
建筑機器人及智能裝備水平 | 人工智能、智能工程設備、智慧工地裝備、施工機器人、3D打印等技術的應用水平及管理效果。 | 定量、定性 | |
BIM技術應用 | 在企業承建項目中應用比例。 | 定量 | |
綜合效益 | 項目經濟創效 | 智能建造技術應用帶來的市場價值、安全生產、工程質量提升。 | 定性 |
勞動生產率比值 | 企業勞動生產率與行業平均水平的比值。 | 定量 |
附件4
江蘇省智能建造技術服務試點單位評價指標
(試行)
一級指標 | 二級指標 | 指標解釋 | 指標類別 |
企業基本情況 | 企業規模 | 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 | 定量 |
技術團隊 | 具備滿足行業需求的智能建造研發、運營及推廣應用團隊。 | 定量、定性 | |
技術服務占比 | 智能建造服務項目占比、占企業總收入的比例。 | 定量 | |
研發投入 | 智能建造技術、設備研發投入資金情況。 | 定量 | |
擁有有效知識產權數量 | 與智能建造技術或服務相關的知識產權種類、數量(有效發明專利、軟件著作、商標等)、成果轉化情況。 | 定量、定性 | |
體系認證 | 通過發達國家或國際管理體系認證如:ISO9000、ISO19650、ISO27001等。 | 定性 | |
技術基礎能力 | 基礎軟硬件配置 | (1) 引進及研發人工智能、建筑機器人、3D打印等技術應用種類及數量; (2) 數字化系統研發數量:有學習能力的數字化、云計算、模型與數據驅動的輔助設計專家系統研發數量; (3) 企業管理系統研發數量:以BIM技術、物聯網、大數據、互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集成的企業管理系統研發數量; (4) 網絡基礎設施情況(各類有線和無線信息傳輸裝置、5G通信網絡); (5) 先進制造裝備、智能工程設備、智能工地裝備應用種類及數量。 | 定量、定性 |
軟件和網絡安全 | 企業使用自主可控內核開發的各種軟件(國產化、正版化);網絡安全等級保護符合要求。 | 定性 | |
企業標準 | 搭建知識庫,形成企業自有標準服務體系。 | 定性 | |
技術服務能力 | 服務或參與試點項目 | 每年服務或參與試點項目不少于3個。 | 定量 |
研發應用能力 | 企業具備指南中所指出的各類智能建造產品的創新研發或應用研發能力,有自主的品牌以及相應的軟硬件產品。 | 定性 | |
服務團隊能力 | 服務團隊的技術能力、客戶需求識別能力、服務運營能力等;服務過程和交付成果準時性(響應速度、明確進度計劃);服務過程和交付成果規范性(符合合同規定、行業標準規范)。 | 定性 | |
客戶滿意度 | 客戶對產品功能質量、技術指導服務的滿意度。 | 定量 | |
綜合效益 | 創效情況 | 提供的智能建造服務和產品效益情況,包括用工、資源、成本、效率等情況。 | 定性 |
獲獎情況 | 服務或參與的項目獲獎情況。 | 定量、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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